從城區街角的晨曦到鄉村院落的余暉,從市井巷弄的輕聲交談到群眾家中的真誠問候——一個個奔走不息的身影,一次次叩響心門的耐心調解,正以司法溫情為筆,為多元解紛機制寫下樸實的溫暖注腳。
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法院系統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織就了一張多層次、廣覆蓋的解紛網絡,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
法官入駐:延伸司法服務“觸角”
“現在綜治中心完善了好多服務舉措,有什么法律問題都可以來這里咨詢。”家住巴林左旗的張大媽對綜治中心的服務贊不絕口。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積極把訴調對接的“調”再向前延伸,通過法官入駐綜治中心參與指導調解,為當事人提供訴前保全、訴前調解、司法確認、速裁快審等“一站式”訴訟服務,主動融入全鏈條閉環工作體系,與司法行政等各類調解協調聯動。
自今年1月入駐以來,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聯合巴林左旗綜治中心一攬子調解了30余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累計成功調解案件222件,申請確認案件34件,實現了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優質高效便利化解矛盾糾紛,是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赤峰市法院系統將法官工作室與鄉鎮級綜治中心全面對接,采用“隨駐”模式,結合實際情況派駐法院工作人員接待群眾,并開展指導調解工作,形成“中心吹哨,法院報到”的基層矛盾排查化解模式。
代表聯動:架起民意溝通“橋梁”
“法院在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方面有很大的創新。”
“希望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解紛機制,發揮法官、人大代表、調解員的聯動作用。”
今年6月,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來自各行各業的人大代表從深化多元解紛、加大執行力度、強化普法宣傳等方面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赤峰市法院系統以“法院開放日”“法院接待日”為載體,持續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全力以赴為代表委員履職、發揮作用創造更多便利條件,讓代表委員廣泛深入參與到審判執行、司法改革、隊伍建設等法院各方面工作中。
9月5日,紅山區人民法院邀請11名人大代表走進法院,“零距離”觀摩了一起案件的庭審全過程,主動接受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的監督,積極聽取意見和建議。
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崔藐夷說:“我們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法官’的解紛新模式,實現了‘1﹢1>2’的良好效果,真正將司法服務送到了群眾的心坎里。”
政協協同:凝聚基層解紛合力
日前,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2025年度上半年全區“政協+法院”民商事糾紛多元化解典型案例評選結果。其中,赤峰市法院兩個案例成功入選。
“法官同志,您可得幫我評評理!于某澆自家藥材沒看住水,全漫到我家地里了,好好的苗要么長得矮一截,要么干脆沒出苗,這損失他得賠!”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的原告說道。
于某卻不認同:“我也不是故意的,再說損失多少還沒個準數,不能他說賠多少就賠多少。”
承辦法官了解案情原委后,深知涉農案件關乎農戶生計,若按常規流程進行損失鑒定,需花費近萬元,會加重雙方負擔。承辦法官結合藥材市價波動大、季節性強的特點,提出以詢價方式高效解紛。法官當即聯系了藥材種植集中地牛家營子鎮人民政府,并邀請2名喀喇沁旗政協委員和經驗豐富、聲望高的人員共同參與詢價過程。
眾人一同到田間,原告、被告指認侵權區域后,詢價人員細致勘驗、深入溝通,很快給出公平結論。雙方對此心服口服,在法官主持、政協委員見證下,雙方當場簽訂調解協議并履行完畢,糾紛圓滿化解。
“政協+法院”多元解紛機制將協商民主的柔性治理與司法權威相結合,為社會治理帶來了實實在在的改變,真正實現了“抓前端、治未病”。
司法建議:開出社會治理“良方”
在某銀行與14戶農戶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系列案中,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示范性判決并向銀行發出規范貸后催收流程、避免法律風險的司法建議。銀行積極反饋、調整訴訟策略,其余糾紛通過調解解決,節省案件受理費約120萬元,減輕了當事人訴累,同時避免了近370件類案進入二審,有效節約了司法資源。
司法建議是人民法院延伸審判職能、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抓手,是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工具。近年來,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積極融入黨委領導的社會治理大格局,將司法建議作為積極化解矛盾、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切入點,編印了赤峰法院司法建議精選匯編,創新建立司法建議“一二六”工作機制。
2024年至今,赤峰市法院系統制發司法建議334件,其中3篇獲評“全區法院優秀司法建議”,采納回復313件,回復率94%。針對房地產及建工領域矛盾糾紛源頭治理、金融風險防范等問題發出了一系列司法建議,均得到被建議單位的積極反饋和有效落實,有力推動了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實質性化解,實現了“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這些數字背后,是矛盾糾紛的妥善解決,是社區鄰里關系的和諧穩定,更是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生動實踐。
前移解紛關口,著力加強矛盾糾紛的源頭預防和實質化解,直接關乎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對公平正義的感受。機制的優化、力量的整合,赤峰市法院系統正充分發揮司法在多元解紛中的引領、推動與保障作用,激活基層治理的“一池春水”,匯聚起司法為民的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