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房子登記的事我跑了好多趟,本來都打定主意打官司到底了,沒想到這事兒還能這么順利解決,你們把法律規定和辦事流程講得明明白白,太感謝了!”電話那頭,老楊(化名)的聲音滿是激動。這是黑龍江省黑河市司法局行政復議工作人員告知其《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已郵寄送達時的場景,也標志著黑河市“復議+非訴訟糾紛調解”聯動機制化解行政爭議的首案成功落地,為當地行政爭議多元化解工作翻開了全新篇章。

老楊與前妻協議離婚時,約定雙方共有的平房歸老楊所有,后該平房因拆遷置換為樓房,老楊前往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產權登記時,被工作人員告知需與前妻共同到場辦理。因前妻對此不予配合,登記機構依法出具了《不動產登記不予受理告知書》。老楊對該行政行為不服,遂向黑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復議機關受理案件后,經細致審查認定,該案屬于典型的民行交叉案件。若僅從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角度作出復議決定,只能對行政行為本身作出評判,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老楊的不動產登記核心訴求。考慮到該案事實清晰、具備調解基礎,復議機關第一時間啟動“復議+非訴訟糾紛調解”銜接機制,將案件移交至黑河市非訴訟糾紛解決中心。
中心調解員接手案件后,圍繞案情核心焦點展開工作,為老楊系統普及民法典、行政復議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逐一解答不動產登記法定程序等方面的疑問,并結合案件實際,為其提出先行妥善解決民事權屬爭議、再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合理建議。在人民調解員與行政復議工作人員的協同溝通、耐心疏導下,老楊徹底解開了心中的疙瘩,主動向復議機關提交了撤回復議申請的書面材料。這起看似棘手的行政爭議,最終實現實質性化解,真正做到了定分止爭、案結事了。
當前,隨著社會治理現代化進程的推進,行政爭議呈現逐年上升趨勢,其中涉民生、涉企業類案件更凸顯出民行交叉、訴求多元、矛盾復雜等特點,傳統單一的復議審理模式難以從根源上化解糾紛。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明確確立了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定位,為行政爭議化解工作指明了方向。立足這一法律要求與司法行政職能定位,黑河市主動作為、積極探索,出臺行政復議與非訴訟糾紛調解銜接聯動相關工作機制,創新打造“復議主導、調解助力、多方協同、實質化解”的行政爭議解決新模式,推動行政爭議化解工作提質增效。

在新模式實踐過程中,黑河市司法局打破傳統單一調解思維定式,深度融合行政復議的法定職能與非訴訟糾紛調解的柔性優勢,推動行政復議工作從“單一作出決定”向“多元化解糾紛”轉型。依托黑河市非訴訟糾紛解決中心這一平臺,當地組建起由律師、退休法官、檢察官、行業專家等組成的專業調解人才庫,將專業調解力量全面融入行政復議受理、審理全流程:堅持能調盡調、應調盡調原則,推動行政爭議在前端、源頭得到化解;建立科學的案件篩選機制,精準選取適宜調解的案件委托專業力量調解,實現調審結合、以調促審,提升復議審理質效;案件調解結案后,持續跟進調解協議履行情況,做好后續跟蹤服務,確保爭議徹底化解。
此次“復議+非訴訟糾紛調解”聯動機制首案的成功化解,是黑河市探索行政爭議多元化解的一次生動實踐。通過引入第三方專業調解力量,一方面有效分流了行政復議案件,節約了寶貴的行政復議資源,提升了行政爭議化解效率;另一方面,以柔性調解的方式化解矛盾,既維護了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也增進了行政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的理解與信任,推動行政爭議化解從“案結事了”向“事心雙解、政通人和”轉變。
下一步,黑河市將以此次首案化解為契機,持續完善“復議+非訴訟糾紛調解”聯動工作機制,不斷優化專業調解人才庫建設,細化案件銜接、流程規范、跟蹤督辦等各項工作舉措,進一步提升行政爭議實質化解能力。同時,將該模式向涉企行政爭議領域延伸,依法妥善化解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行政糾紛,切實為市場主體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以行政爭議多元化解的實際成效,為當地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法治新動能,持續實現復后不訴、政通人和的良好社會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