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在綜治中心里,檢察官能幫我解決問題?!?/p>
近日,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七師胡楊河市天北新區綜治中心調解室內,一場持續3年的物業費糾紛終于畫上圓滿句號??蛪▍^人民檢察院派駐天北新區綜治中心的檢察干警聯合司法局調解員,用專業與耐心化解了這場僵局,讓劍拔弩張的雙方降溫緩解。
6000元欠款引發3年“拉鋸戰”

2023年起,天北新區某小區多名業主因對物業服務不滿意,累計拖欠銀玖物業有限公司物業費、垃圾清運費及水費共6068元。
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產生的滯納金達6644元,遠超本金。
雙方多次協商各執一詞。業主覺得服務不到位,繳費不劃算。物業認為按合同辦事,一分不能少。
矛盾越積越深,雙方為此都很鬧心。物業公司最終向天北新區綜治中心遞交了調解申請。
“法理情”3小時破解僵局

接到申請后,派駐綜治中心的檢察干警與司法局調解員迅速組成調解小組,打出“法、理、情”組合拳。對業主,檢察干警與調解員拿出《民法典》逐條解讀,講清法理“物業服務存在瑕疵不等于可以拒繳物業費”的理由,點明長期拖欠可能面臨的訴訟風險。
對物業,耐心引導其換位思考:“從情感出發,業主不是不愿繳,而是心里有疙瘩,有情緒,要化解情緒,要接受業主監督,并及時答復業主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并加以整改。物業對滯納金問題也要適當讓步,既能化解矛盾,也能重拾信任?!?/p>
經過面對面溝通與調解,物業公司松口了:“滯納金全免,只要業主按期繳清本金就行。對物業服務質量也進行全面提升?!睒I主也放下顧慮:“我們相信綜治中心、相信檢察官,一定按時交錢?!?/p>
一紙和解協議,讓僵持多年的“鬧心賬”終于明了,糾紛也隨之煙消云散。
《民法典》里的“物業相處之道”
《民法典》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物業服務人應當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

簡單說,業主有權監督服務質量,但不能以“服務不滿意”為由拒繳物業費;物業有義務提供合格服務,也不能一味“按合同收滯納金”而忽視業主合理訴求。遇到糾紛別硬杠,找綜治中心調解,依法依規才能把問題徹底解決。
這場糾紛的化解,正是兵團綜治中心“檢察+司法”聯動解紛的生動實踐——用法律定分止爭,用情理溫暖人心,讓矛盾在基層化解,讓和諧在社區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