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列隊,席地而坐,拿出紙筆……1月13日下午,在海南洋浦實驗小學的戶外LED大屏幕前,坐滿了前來“聽課”的學生,而講課的“老師”是身穿檢察制服的檢察官。

何冠群向學生解讀新法中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新增與修訂條款。(洋浦檢察院供圖)
當天下午,洋浦檢察院檢察官何冠群以法治副校長的身份走進洋浦實驗小學,為全校1700余名師生開展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專題普法宣講活動,為學生們送上一堂生動且深刻的法治教育課。
以案警示
“未成年”不再是“護身符”
“我還小,是不是犯錯也沒事?”“年紀小,是不是犯錯也不用擔責?”課堂上,何冠群通過案例剖析與法律條文對照,為學生們梳理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與變化。
此次宣講,何冠群緊扣小學生的認知特點,摒棄枯燥的法律條文宣講,采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搭配趣味短視頻、互動小提問的形式,讓抽象的法律知識變得鮮活易懂。
“15歲的小周在超市偷了兩次零食,金額都很小。根據新法,他可能面臨的最直接法律后果是什么?為什么?”隨著提問的話音剛落,學生們紛紛表達自己的見解:“會被拘留,因為他超過14歲了!”“因為他已經是第二次偷了!”稚嫩的聲音此起彼伏,氛圍熱烈。
何冠群聚焦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未成年人責任年齡的核心調整,明確講解不同年齡段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法律責任,幫助學生們清晰認知法律賦予的權利、劃定的行為邊界。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違法,將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并非不予處罰。”何冠群通過真實的案例剖析,打破學生對“未成年是免責金牌”的錯誤認知,警示學生“未成年”不再是“護身符”,更不是逃避責任的借口,任何時候都要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線。
剖析案例
準確識別欺凌行為
“校園欺凌是什么?”“遇到校園欺凌該怎么做?”何冠群時不時拋出問題與學生們互動,學生們時而低頭沉思,時而熱烈討論,時而踴躍作答。一問一答間,學生們進一步加深對如何識別、應對和預防校園欺凌的理解。
針對校園欺凌這一校園安全重點問題,何冠群結合新法中對校園欺凌的規制條款,通過剖析真實校園生活的案例和播放反校園欺凌宣傳片,讓學生們更加清晰地分辨“打鬧”與“欺凌”的本質區別,教會學生如何準確識別欺凌行為,傳授應對與預防的“法治錦囊”。
何冠群詳細解讀了新法中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新增與修訂條款,特別提醒學生們,校園欺凌不是小事,而是違法行為!遇未成年人嚴重違法可依法執行拘留,學校瞞報也將會被追責。未成年人如遇校園欺凌,請立即向學校和公安機關報告。
“原來在網上散布謠言,辱罵同學也算校園欺凌。”“犯了錯,除了接受學校批評教育外,還可能要接受矯治教育。”……學生紛紛表示,法律不僅時刻保護我們,也時刻約束著我們的行為,要自覺學法懂法守法,也要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決不做校園欺凌的受害者、欺凌者、附和者或冷眼旁觀者。
洋浦實驗小學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以新法為重點的宣講很及時、很必要,內容緊扣新法變化、案例鮮活,有效強化了學生的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此次法治進校園普法活動,是檢察機關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職責的重要舉措。洋浦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院將持續深化“法治進校園”常態化工作,創新普法形式、豐富普法內容,讓法治種子在未成年人心中生根發芽,為青少年健康成長筑牢法治屏障。(許光偉 馬宏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