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法官,拆遷辦來電話了,說我的安置房可以選了……這錢,我現在還,行嗎?”電話那頭,被執行人林某的聲音帶著幾分試探,幾分無奈。
電話這頭,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陳銘嘴角微微上揚——他知道,執行財物管理中心追蹤了整整四年的那條財產線索,終于“浮出水面”了。
“看得見卻動不了”的拆遷權益
時間回到2022年。彼時,林某因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被法院判決償還申請人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計42萬元。判決生效后,林某遲遲未履行,王某向倉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陳銘第一時間查詢了林某名下的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結果卻不盡如人意——林某名下無房、無車、無存款,典型的“三無”被執行人。
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申請人王某的一句話卻帶來了轉機:“法官,我知道他沒房沒車,但他老家要拆遷了!拆遷補償款肯定跑不了!”申請人王某的一句話,給案件帶來了轉機。

執行法官接收執行財物管理中心預警提示后,前往拆遷辦詢問項目進度
陳銘迅速行動,向相關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經核實:林某確屬某舊改項目拆遷戶,但因其選擇的安置房尚未開工建設,拆遷權益暫不具備變現條件。
“按法律規定,這個權益我們可以凍結,但什么時候能兌現,誰也說不準。”陳銘回憶道,“擱以前,這種財產線索,很可能就慢慢石沉大海了。過個三五年,經辦人換了,卷宗歸檔了,這事兒也就沒人記得了。”但這一次,這條線索的命運,迎來了轉折。
“財產保險庫”激活“沉睡”資產
2025年,倉山法院掛牌成立全省首家執行財物管理中心,創新推出“以管財物來管案”的執行管理模式。中心成立后,執行局對歷年積壓的“沉睡”財產線索進行了全面梳理。
“我們把這類暫時無法處置的財產,全部歸集到中心臺賬,定期復核、持續追蹤。”執行局負責人說,“就像給財產上了‘GPS’,不管多久,都能找到它的落腳點。”那些因不具備處置條件而被擱置的查封、凍結信息,全部被重新激活、逐一登記造冊,正式納入中心的統一管理。林某的這筆拆遷權益,也在其中。

倉山法院掛牌成立全省首家執行財物管理中心
在執行財物管理中心,管理員周思涵打開電腦上的“執行款物管理總表”,翻到林某的那一頁。“歸集無法處置財產信息”一欄里,清晰記錄著:被執行人林某,拆遷權益(期房),凍結時間2022年3月,預計可處置時間:安置房具備選房條件后。
臺賬下方,每隔幾個月就有一條更新記錄。“每一條無法處置的線索,我們都要定期復核處置可行性。”周思涵指著屏幕說,“到期日快到了,系統會亮燈提醒。哪怕中間經辦人換了,接力棒也不會斷。”
正是這份日復一日的緊盯不放,讓林某那筆“看得見摸不著”的拆遷權益,一步步變成了“可兌現”的真金白銀。
從心存僥幸到主動打款
2026年2月底,林某接到拆遷辦的通知:安置房已具備選房條件,請盡快辦理相關手續。他心里打起了小算盤:這么多年過去了,法院那邊怕是早就忘了這茬兒了吧?要不……先選了房,拿到鑰匙再說?
沒想到第二天,他就接到了陳銘的電話:“老林,聽說你的安置房可以選了?這筆拆遷款,咱們是不是該聊聊了?”

案件達成和解
電話那頭,林某愣住了:“你們……你們怎么還記得這事兒?”“不是我記得,是我們院里有個‘大管家’。”陳銘笑著說,“這個‘大管家’專門盯著這些暫時處置不了的財產,比你自己記得還清楚。”
聽完解釋,林某徹底打消了僥幸心理。三天后,林某主動來到法院,一次性將42萬元案款及利息全額打入法院執行款專戶。他心里清楚,如果此時拒不履行義務,那套剛到手的新房就會被依法拍賣。
“大管家”如何盤活全局?
林某案件的圓滿執結,只是倉山法院執行財物管理中心的一個日常工作。
自2025年中心成立以來,這個“大管家”將過去分散、零碎、易流失的財產線索和財物信息全部歸集,把財產管理的觸角延伸到執行全流程,讓每一份財產都有了“跟蹤器”,每一次流轉都有軌跡,實現全流程閉環管理。臨期提醒、委托跟進、定期復核、崗位交接——所有環節都有專人負責,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人管。

倉山法院執行財物管理中心職能
正如倉山法院執行局局長陳伏發所說:“執行工作,最難的不是‘辦’,而是‘管’。管住了財物,就管住了案件的命脈。”自掛牌以來,中心緊扣財物管理職能定位,突出對因人員調整需管理、臨近期限、歷史暫無法處置等特殊類型財產線索的精細化管理,織密財產管理網絡,將精細化管理貫穿執行全流程。
“以前,當事人總說‘贏了官司,輸了權益’,現在,我們通過中心的精細化管理,讓公平正義以看得見、摸得著的方式,走進群眾的心坎里。”倉山法院院長李瑞欽說,“執行財物管理中心,不僅是規范執行的‘工具箱’,更是守護公平正義的‘壓艙石’。”

執行干警在查封涉案車輛
夕陽下,執行財物管理中心的臺賬系統又亮起了紅色提醒——又一份“沉睡”的財產,即將“活”起來。周思涵看著屏幕上的條目,嘴角露出了微笑。在她看來,每一次提醒、每一次發函、每一次追蹤,都是在為公平正義“添磚加瓦”。
“我們的工作,就是讓每一份合法權益都不被辜負,讓每一個當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溫度。”周思涵說。而在倉山法院,這樣的溫度,正通過執行財物管理中心,傳遞到每一個執行案件、每一個當事人心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