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欠債120萬,名下無房無車,賬戶流水寥寥,但生意紅火、微信收款不斷——法院沒有“一封了之”,而是對微信經營賬戶實施“活封”:賬戶不注銷、收款不停用,資金受監管,優先保障員工工資、水電開支和基本生活,余款按月劃給申請人還債。飯店照常營業,債在一點一點還清,人被一點一點拉回正軌。黑龍江省大慶市肇源縣人民法院用一紙“活封”裁定,把一個“執行不能”的僵局,盤成了一樁“邊經營邊還債”的多贏案。
案子卡住了:
店開著錢收著就是沒錢還
買賣欠款,被告上了法庭,判決也下了,人沒跑,店還開著,但一問錢——微信收款一天幾千,可就是沒錢還。
這不是繞口令,是肇源縣人民法院剛辦完的一起執行案。被執行人經營一家飯店,拖欠貨款120萬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名下沒房沒車,銀行賬戶流水寥寥無幾。申請人急得直跺腳:“他都開著飯店呢,怎么就執行不了?”
按傳統路子,查封、拍賣、關門,三下五除二,債是清了,店也黃了。員工失業,老板背上更重的債務,申請人拿到的那點拍賣款,離120萬還差一大截。這賬怎么算都不劃算。
執行法官楊佳婷去了三趟。講道理,沒用;走強制程序,拘留手續都批了,人帶到法院,血壓太高,送不進看守所。案子卡在那兒,申請人覺得法院“不夠硬”,被執行人覺得“反正也沒錢,大不了店不要了”。
出路在流水:
錢從這兒進,就從這兒管
楊佳婷把卷宗翻來覆去看了幾遍,盯住一行字:“微信經營收款?!憋埖暧锌土?,流水每天進賬,錢去哪了?買菜、交水電、發工資——剩下的,確實沒多少,但也沒人算過到底剩多少。

“既然錢從這兒進,那就從這兒管。”不是封店,是封賬戶的使用權。不是斷錢,是管錢怎么花。
法院作出裁定:對被執行人的微信經營賬戶實施“活封”——賬戶不注銷,收款功能正常使用,但資金流向受監管。飯店照常開門,客人照常掃碼付款,錢進來之后,先保障員工工資、水電燃氣、被執行人基本生活費用,剩下的,按月劃給申請人還債。
廚房是老板掌勺,賬房是法院管錢。
人回來了:
從躲著走,到主動來
被執行人不用躲了。店保住了,債在一點一點還,心里反倒踏實了。申請人那邊也不再三天兩頭催,每月按時到賬,比拍賣分錢還穩定。
干警們開玩笑說,這哪是執行,這是法院替被執行人開了家飯店——生意紅火,債慢慢清,誰也黃不了,誰也別想賴。
達成和解那天,申請人拿到當月劃轉的款項,被執行人主動來法院匯報經營情況。楊佳婷說,以前被執行人見法官繞著走,現在主動上門,“因為心里有底了”。

不是把飯店執行沒了,是把飯店執行活了。肇源縣人民法院這起案件,把“活封”從賬戶存款延伸到了經營流水——不是簡單地“先封后拍”,而是讓資產邊運轉邊還債。飯店還在,債在清,人在崗。
經驗啟示
這起案件的價值,不在于“救了”一家飯店,而在于提供了一條可復制的執行新思路。其一,執行不是只有“零或一”。查封拍賣是最省事的辦法,但不一定是最好的辦法。當被執行人有持續經營能力、只是缺乏一次性清償能力時,“邊經營邊還債”比“關門分家產”更符合各方長遠利益。其二,突破口往往藏在細節里。一條“微信經營收款”的記錄,成了盤活全局的關鍵。執行法官沒有困在“沒房沒車=無財產可執”的思維定勢里,而是順著資金流向找到了真正的“活水”。其三,信任是履行的起點。當執行措施不再是“把你逼上絕路”,而是“幫你找條出路”,對抗就會轉為配合。這份主動上門的匯報,是信任重建的開始。法律的威嚴從未退場,而是內化為行為的自覺。這,正是執行的深層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