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一要二統三抓實”工作思路,深入踐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創新打造“佳法·青苗”未成年人保護品牌,依托“法治+心理+志愿服務”工作模式,推動建立全鏈條司法保護機制,不斷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精度、溫度與廣度。
“爸爸,你放心,你不在的日子里,媽媽會好好照顧我的!”
佳木斯火車站內,10歲的文文(化名)踮起腳尖,向即將遠行的父親揮手告別,一旁的母親安撫著文文的情緒。
誰曾想到,一個月前,這個家庭還因撫養權變更糾紛對簿公堂。
一紙訴狀背后的隱憂
初春時節,佳木斯中院少年審判庭審理一起特殊的撫養權變更案件。6個月大時就經歷父母離異的文文,原本由母親直接撫養。但隨著孩子進入青春期,父子間的親情渴望與母親的嚴格管教形成強烈反差。母親向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一審判決由父親撫養文文,母親張某每月支付撫養費750元,后父親以不同意直接撫養文文為由,上訴至佳木斯中院。

開庭審理
“《涉未成年人狀況評估表》顯示,孩子性格孤僻、不善言談,親子溝通存在障礙。”辦案法官介紹,“我們在征得文文父母的同意后,根據孩子的情況量身定制了“護苗”方案,由“佳法·青苗”工作室為文文提供社會觀護、心理評估、疏導干預等幫助。”心理咨詢師在評估報告中特別指出,母親過度嚴格的教育方式加劇了文文的心理封閉,孩子渴望與父親建立更緊密的情感聯結。
這起看似普通的家事糾紛背后,隱藏著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危機。更棘手的是,父親常年在外務工的特殊情況——“我不是不想養孩子,只是每年需要在外地工作七八個月的時間,孩子爺爺奶奶都已經去世了,沒有其他親人代為照看孩子。現在如果判決直接由我撫養孩子,我只能送去寄養,那孩子不就失管了!”調查時,父親情緒激動,情不自禁地掩面而泣,一直強調他只是無法兼顧工作和孩子。
法庭上的心靈救贖
庭審當天,父親和母親激烈的爭執讓文文不知所措。當法官詢問孩子意愿時,一直沉默的文文突然抬頭:“我想和爸爸生活,這樣未來我能有足夠的自信和勇氣,也能體會到父愛的感覺......”這句帶著哭腔的告白,像一記重錘敲在父母心上。
經過三輪調解,在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的基礎上,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動態撫養”調解協議:父親享有撫養權,外出務工時由母親代管,撫養費根據實際撫養情況相應調整。父母定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實現父母共同參與子女成長。

法官向文文父母宣讀家庭教育指導令
“保護未成年人,僅靠審判力量遠遠不夠,只有找準矛盾癥結,才能有效化解糾紛。”辦案法官介紹,佳木斯中院打造“佳法?青苗”未成年人保護品牌,以“法治+心理+志愿服務”特色模式,凝聚社會力量助力涉少審判工作。本案中,社會觀護員與心理咨詢師參與案件調解,通過專業心理干預幫助文文打開心結,在此基礎上引導父母擱置矛盾,將協商焦點回歸到子女權益最大化這一核心問題上。
從個案到機制的飛躍
像文文一家已經辦理協議離婚的夫妻,又因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引發的糾紛訴至法院的案件不斷增加。
“很多離異夫妻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時,對子女撫養問題考慮不足,后期雙方對子女撫養、探望等問題產生爭議,訴諸法律,最終雙方的矛盾轉嫁到孩子身上,孩子成為最大受害者。”佳木斯中院少年審判庭庭長李海艷表述道。
2024年,佳木斯中院聯合民政部門在全國首創“離婚登記雙提示”機制,制發《關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協議離婚登記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實施辦法》,通過登記窗口設置動態提示展板、發放標準化《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婚姻登記員同步口頭告知義務等措施提示夫妻雙方明確自身撫養義務,將離婚對子女產生的不利影響降至最低。兩年來,全市共發放提示卡2000余份,700個家庭接受針對性指導,幫助400多個家庭修復關系、彌合情感,涉未成年人家事糾紛調解率上升至52.6%,這一創新實踐也被最高人民法院編寫的《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四十年大事記》收錄。
“每個孩子都值得被溫柔以待。”辦案法官在辦案札記中寫道:“當我們在離婚登記環節播下責任的種子時,就能在未來的歲月里收獲更多完整的愛。”此刻,在婚姻登記窗口,“文文”們的父母翻看著由法院制作的“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充分考量著離婚對子女成長的影響,正是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生動注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