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橫跨“三北”、毗鄰八省,草原、森林、濕地面積分別占全國的22%、12%、16%,生態地位極其重要。內蒙古公安機關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殷殷囑托,深刻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專業+機制+大數據”新型警務運行模式為牽引,堅持高位統籌系統謀劃布局,構建具有北疆特色的專業化、實戰化生態警務打防協同體系,奮力書寫生態保護與警務創新的內蒙古新篇章。

全域布局織密生態警務防控網
2024年以來,自治區公安廳先后出臺《關于加強生態警務建設推動公安環食藥偵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生態警務室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等文件,將生態警務室建設納入廳黨委“刀下見菜”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壓實盟市、旗縣公安機關“一把手”責任,上下勠力同心,強力推進生態警務室建設,確定分步推進任務目標,明確在2025年每個旗(縣、區)至少建成1個生態警務室。

截至目前,全區已建成各具特色的生態警務室326個,星星點點散布在118萬平方千米的遼闊大地上,小小警務室就像草原上的篝火,雖然是基層公安機關的最小作戰單元,卻發揮著保護美麗內蒙古的超強動能,開展治安防控、收集生態要素、化解風險隱患、組織日常巡查、救助野生動物、野外應急救援等工作,生態警務室樣樣都行,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活動更不在話下。2025年,全區生態警務室化解火災等風險隱患226處,發現案件線索528條,參與查辦案件407起(其中刑事案件117起),向行政部門移交案件或線索90件。
貼近實際建設特色化生態警務室
自治區各盟市、旗縣公安機關按照“因地制宜、緊貼實戰、節約優先、量力而行”的原則,充分利用原森林公安派出所、園區和社區警務室、行政監管工作站、社會救助點等現有資源,進行合理有效的整合、共建,及時解決生態警務室的辦公場所問題。

各地綜合考慮地方環境資源稟賦、特色產業發展情況,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態要素,在生態資源集中、風險隱患突出、保護任務繁重的重點區域,差別化建立森林草原、礦產資源、河湖水域、沙漠戈壁、城區產業等不同類型的生態警務室。“一湖兩海”中的呼倫湖有了生態警務室,專門組建水警隊,配備巡邏艇、水下探測儀等專業設備,構建“湖面巡邏+岸線檢查+視頻監控”動態防護網,實現“水陸聯動”,在查處非法捕撈、非法排污等違法犯罪行為和保障景區游客安全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阿拉善盟額濟納旗公安局依托額濟納胡楊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區位優勢,建立巴彥陶來生態旅游警務室,真正做到“融警于景”,全天候巡防保護胡楊林資源的同時,兼顧生態旅游警務工作。

樣板引領打造北疆生態警務精品
生態警務是創新基層生態治理模式的具體舉措,自治區公安廳在推進生態警務室建設步伐的同時,鼓勵各盟市、旗縣公安機關著力打造樣板式生態警務室,在建設、管理、運行方面立足實際,進行大膽有益的嘗試,不急功冒進、貪大求多,努力在標準化、規范化、實用化方面多下功夫,并發揮樣板警務室的引領作用,帶動生態警務室能力和作用的整體提升。

巴彥淖爾市烏梁素海自然保護區分局的智慧“天眼”全域可視化生態監管平臺,匯聚重點區域視頻監控和無人機巡查視頻資源,實現生態保護“一屏統攬”,并組織周邊群眾成立“鴻雁生態護衛隊”,開展群防群治工作,全市構建起“三級生態警務圈+河套灌區分局+烏梁素海分局+生態警務室”的綜合防控體系。呼倫貝爾大草原上的“海東青”騎警隊常年在200余公里的邊境線和遼闊草原上巡邏,策馬守護草原和群眾,被牧民們親切地稱為“塔林布日古德”(意為:草原雄鷹),多次被央視等國家級媒體宣傳報道,騎警隊的剪影定格在莫日格勒河畔的瞬間,成為草原生態安全守護者的永恒符號。

聚焦重點全力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
全區公安機關堅定立足高質量發展“護航者”“參與者”的職能定位,聚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堅決扛起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的重大使命,持續推進公安機關落實“五大任務”分工,接續實施服務保障“六個工程”具體舉措,用“警察藍”守護“生態綠”,以“平安藍”助力“發展金”,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

稀土是重要的戰略性礦產資源,包頭市是全國主要的輕稀土礦產資源基地,包頭市公安機關在稀土資源集中分布的白云鄂博設立礦產資源型警務室,聚焦稀土等戰略資源保護,構建“四動”工作格局,扎緊“三道防線”,持續加強“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設,建立起牢固的資源保護防線,持續護航稀土礦產資源安全。鄂爾多斯市公安機關積極探索“生態警務”新模式,著力構建“1123”生態警務體系,在蘇里格氣田的主要分布區成立蘇米圖蘇木生態警務室,既開展馬背上的法治宣講、巡防守護,又對油氣區進行常態化生態排查,及時發現風險隱患,保障油氣區生產作業安全,還選聘91名黨員農牧民組建“牧區生態瞭望隊”,配合公安機關開展防控工作,重點區域的涉生態警情大幅下降。
健全隊伍生態警長制全面鋪開
全區公安機關全面推行生態警長制,建立健全生態警務制度,構建“自治區-盟市-旗縣-派出所”四級生態警長體系,由各級公安機關“一把手”擔任生態總警長,分別配備“林草警長”“河湖警長”等生態警長,在重點生態區域推行“林草長+警長”“河湖長+警長”聯動機制,3000余名生態警長覆蓋所有鄉鎮、林場、自然保護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

錫林郭勒盟等地在偏遠的蘇木、嘎查建立生態警務聯勤站,配備“生態警長”和招募的“生態義警”,興安盟等地的生態警務室民警聯合護林員、牧民、志愿者組建“生態聯防隊”,進一步拓寬保護生態環境的深度和廣度,形成“警民攜手、全域覆蓋”的保護格局。各級生態警長會同“護林員”“巡河員”“生態義警”等群防群治力量,對重點區域和點位進行無死角巡護,深入推進生態警務與網格化管理的融合聯動,凸顯出“攥指成拳”的作用和效應。

如今的內蒙古大草原水草豐美、牛羊成群,興安嶺上松濤陣陣,“一湖兩海”碧波蕩漾,這幅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畫卷的背后,有內蒙古公安機關的擔當和付出,小小生態警務室和穿梭在草原、森林、河湖間的生態警長,讓北疆大地的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讓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