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案件看治理,跳出法庭謀聯動”,這不僅是理念,更是行動。近日,一場因賭博、家暴引發的婚姻危機,隨著男方寫下承諾書、女方同意調解而暫告平息。然而,辦理此案的色尼區古露法庭,并沒有就此畫上句號。
主動作為:從“等案上門”到“精準送單”
面對基層矛盾糾紛日益多元化的趨勢,古露法庭主動轉變理念,從“坐堂問案”轉向“精準送法”將司法職能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大格局,推出“訂單式”司法服務。
在接到服務“訂單”后,古露法庭第一時間整合司法、行政、基層群眾組織等多方力量,奔赴糾紛現場,運用“羌‘三顧九步’工作法”,耐心細致引導,最終雙方自愿達成和解協議,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實戰檢驗:一場糾紛化解背后的“治理密碼”
在成功“上門”化解糾紛后,法庭進一步“跳出個案看治理”。針對案件中反映出的普遍性現象,法庭同步向相關基層單位和組織發出司法建議書,并持續跟蹤回訪當事人情況。建議書不僅精準指出了問題的“癥結”與“根源”,還提出了具體可行、易于操作的治理與預防方案,推動從“治已病”向“治未病”的深層治理轉變。

機制護航:“五項協同”織密基層共治網
為進一步推動源頭治理,法庭積極協同地方黨委、政府,共同構建了包含常態化培訓提升調解員能力、建立聯席機制聯動化解糾紛、將調解工作納入平安建設考核、強化定期匯報制度、優化巡回審判和鄉村普法服務的“五項協同機制”。這一舉措得到黨委政府的高度肯定,目前已逐步落實,為構建和諧基層探索出一條務實有效的路徑。

當每一份判決和調解書都蘊含著治理的思考,每一次司法建議都瞄準制度的完善,人民法院便真正實現了從“社會矛盾化解者”到“社會治理建設者”的跨越。實踐表明,在基層治理現代化進程中,人民法庭是大有作為的關鍵一環。這正是“楓橋經驗”在新時代煥發出的生命力,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優越性的微觀體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