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l id="6q0m0"><sup id="6q0m0"></sup></ul>
  • <ul id="6q0m0"><dfn id="6q0m0"></dfn></ul>
    <dfn id="6q0m0"></dfn>
  • <strike id="6q0m0"></strike>

    移動客戶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父女倆因征地補償款對簿公堂,海南法官情法理融合調解讓愛歸位
    時間:2025-04-23 19:05來源:法治時報 瓊中法院責任編輯: 陳言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而征地補償款更是關乎每個農村家庭切身利益的大事。當利益的天平纏上親情紐帶,法律該如何在維護公平的同時守護人倫溫情?近日,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調解了一起因征地補償款引發的父女糾紛。

    瓊中法院“黨員調解專班”在研究案情。記者王巍 攝

    從去年8月因共有承包地被某項目征收后,當事雙方針對土地補償款分配問題產生矛盾。隨著矛盾愈演愈烈,雙方兩度對簿公堂。瓊中法院承辦法官了解到癥結所在后,從法理、情理、心理等方面入手,理清矛盾根源多次調解,引導雙方顧念親情、相互理解,最終促使二人達成和解。在簽訂協議的同時,父女倆也冰釋前嫌、重歸于好,一再對承辦法官表達了感激之情。

    構建調解一張網

    理清矛盾根源

    一紙征地告知書像一道閃電劃過,打破了徐大忠(化名)一家表面的平靜。

    2024年9月,因家庭共有承包地被某項目征收,瓊中某村村民徐梅(化名)與其父徐大忠因土地補償款以及青苗補償款的問題發生糾紛,徐梅將徐大忠訴至瓊中法院。瓊中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后,雙方均不服上訴至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年1月,該家庭的另一處承包地被某項目征收,雙方又因土地補償款分配問題產生激烈矛盾,再度對簿公堂。

    因該案為民生案件,如果化解不當,可能引發多重負面效應。去年接案后,承辦法官譚麗丹高度重視,成立由黨員法官、黨員法官助理、黨員人民陪審員組成的“黨員調解專班”,將“楓橋經驗”與“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深度融合。承辦法官發揮黨員先鋒作用,帶頭踐行“法理情融合”調解理念。

    與此同時,譚麗丹通過查閱案卷、前往鎮政府調查取證、走訪村委會和村小組后發現,徐大忠與張某婚后生育三女一男,征地前張某已去世,兩個女兒出嫁后遷出了戶口。徐大忠與最小的兒子分家后,兩人于2018年各取得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二女兒徐梅雖然在廣東工作生活,但戶口一直未遷出,徐大忠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共有人為徐大忠、張某和徐梅。雙方爭議焦點在于補償款分配比例及“情感賬”的計算。

    “去年第一宗案子根據徐梅的訴求,對其父做了多次工作,在其父同意徐梅要求的金額后,徐梅又反悔不接受調解方案,并提起了上訴。今年這宗案子是該家庭的另一處土地被征收,再次因為補償款分配而訴至法院。”接案后,譚麗丹與中院的承辦法官多次溝通,準備將兩個案子一并調處。

    “背對背”溝通

    法理情融合調解

    “我父親重男輕女思想太嚴重,征地補償款的事一直沒告訴我,他就只想分給我弟弟。”在與徐梅的多次溝通中,譚麗丹發現,雙方的主要矛盾是徐梅認為父親十分溺愛兒子,想把所有款項都交給兒子。而徐大忠則認為只有兒子才能傳宗接代,不愿意分給女兒太多補償款。

    “這些被征收的青苗,是我兒子自己買的,也是他慢慢種植起來的,雖然青苗是種在了我的承包地里,但那也是兒子種的。所以這些青苗被征收后,錢也應當給兒子。”徐大忠也說出了內心的真實想法。

    法官了解雙方的矛盾點后,以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為切入點,一方面引導雙方理性看待利益分配,另一方面從情理角度不斷開導雙方。在多輪溝通后,法官敏銳地捕捉到雙方矛盾的深層癥結——家庭成員之間相互尊重的問題。

    在徐梅心中,一直覺得父親只愛兒子,對三個女兒不重視,也忽視了女兒對家庭的付出。原來,在母親重病時,徐梅雖然處于事業上升期,但是毅然從廣東回來照顧母親,既出了力又出了錢。在照顧家庭方面,承擔了比較多的義務。而如今征地給了補償款,父親和弟弟并沒有告知她。“我弟弟花錢大手大腳的,我就想爭取一下,以后家里面萬一有什么困難,起碼還有女兒在。”徐梅對法官表示。

    一邊是法,一邊是情,這兩者之間如何找到平衡點?這一問題拷問著司法裁判。

    促成和解共識

    親情得以歸位

    數輪溝通后,面對父女雙方的依舊互相不理解,譚麗丹和同事們并沒有輕言放棄,嘗試從父女情的角度出發,引導其回憶共同生活的點滴、關注家庭的整體和諧。

    “父親是70多歲了,這么多年他不容易,但是我也為家庭付出那么多了,沒有人理解我。”徐梅當著法官的面忍不住放聲大哭,將所有委屈一股腦傾吐出來。經過長時間的傾聽和開釋,徐梅的心結慢慢打開,動情地表示:“無論今后發生什么事情,父親永遠是我的父親,是我至親的人。”而徐大忠也向法官表示自己是疼愛女兒的,不是只想把補償款分給兒子。譚麗丹抓住機會,通過對情感錨點深度挖掘和角色互換引導,紓解了徐梅對父親的怨氣,其多年的委屈也得以釋懷。最終徐梅、徐大忠同意接受調解方案,徐梅也撤回了上訴請求。至此,該起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感謝法官,您人真好,調解工作也做得特別好。”徐梅最后感激地表示。

    “補償款不應成為親情的試金石,而應成為家庭關系的黏合劑。該案中,我們在司法裁判中注入人文溫度,讓當事人在法理與情理的平衡中守護住了最珍貴的親情紐帶。”譚麗丹說。(王巍 李傳敏)

    相關報道
    分享到: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主辦

    Copyright 2015 www.www.chinagohig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備 14028866 號-1 中國長安網 ? 2017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