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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如何守護美好生活?《一“典”就通》3集連播
    時間:2025-06-05 10:53來源:正義網責任編輯: 李鴿


    2025年是民法典頒布實施5周年

    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為我們的一生保駕護航

    《一“典”就通》系列普法短劇

    聚焦遺囑繼承、物業治理

    未成年人保護

    以案釋法

    講述民法典如何守護美好生活

    第一集:遺囑謎局

    父親去世后

    弟弟炮制假遺囑

    企圖侵占房產

    該怎么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第二集:高空危機

    業主被小區墻體脫落物砸傷

    物業公司卻以“自行避險”為由

    推諉責任

    該如何維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三集:傷痕之下

    失聰兒童遭父親家暴

    助聽器被變賣

    學費被挪用

    該怎么保護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六條規定: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二)怠于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于危困狀態;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前款規定的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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