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二審判決書那一刻,47歲的外賣騎手王師傅(化名)手有些抖。20萬元賠償款終于塵埃落定,他紅著眼眶反復摩挲著紙張邊緣,嘴里只喃喃道:“能安心治病了……”
在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檢察院的支持起訴下,這位因送餐摔傷卻被保險公司拒賠、一度陷入“治病無錢、生活無措”困境的騎手,最終得以維權成功。而他的故事,只是2025年以來長沙市檢察機關辦理的1243件涉民生保護案件中的一個縮影。
近日,記者走進長沙市檢察機關,發現在這些看似普通的民事監督案件背后,是一張正在被不斷織密的民生權益保護網——檢察機關以支持起訴、執行監督、協同治理等多元履職模式,從一個個“小切口”入手,為勞動者、老年人、債權人等群體筑牢法律“防護墻”。
支持起訴:為騎手撐開的“傘”
時間回到2023年5月,王師傅在騎車送餐途中意外摔倒,住院40天,花費醫療費1萬余元,后經鑒定構成10級傷殘。家庭本不富裕的他,上有老母,下有兩個未成年子女,這場意外幾乎壓垮了全家。
用工公司墊付部分醫療費后,后續賠償應由保險公司承擔,但后者僅愿賠付4萬元。多次協商無果,王師傅一度絕望。

檢察官向當事人了解案件情況。
“我們接到求助后,第一時間啟動了案件審查程序。”雨花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回憶。為了查清事實,他們調取了保險合同、用工協議、病歷等證據,多次約談當事人,并向人社部門咨詢新型用工關系的認定標準。
調查發現,外賣專送騎手接受公司統一管理和調度,具有持續性和從屬性,與一般個人勞務關系存在本質區別。王師傅在執行工作任務中受傷,且無故意或重大過失,不應承擔事故責任。此外,保險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免責條款未作顯著標識,也未證明已履行提示說明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96條,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檢察官指出。
基于詳實的調查和法律論證,雨花區檢察院向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意見書》,建議支持王師傅的全部訴訟請求。一審法院完全采納檢察機關意見,判決保險公司賠付20余萬元。保險公司上訴后,二審法院維持原判。目前,賠償款已全部執行到位。
“辦理這類案件,既要解‘法結’,更要解‘心結’。”雨花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讓更多弱勢群體知曉支持起訴職能,該院還與區司法局建立了支持起訴與法律援助協作機制,通過“檢察+司法行政”雙向協同,拓寬維權渠道。
執行監督:為老人留住的“活命錢”
相比王師傅,65歲的駱某面臨的困境更為緊迫。
2017年,駱某與劉某經長沙縣法院調解離婚,協議約定駱某支付9萬元補償款。因駱某當時名下無財產,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2024年8月,劉某申請恢復執行,法院凍結了駱某的個人養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殘疾人保障金賬戶,并劃扣部分資金。
2025年2月,法院再次以無財產可供執行為由終結執行,但賬戶凍結狀態未解除。
“我有癲癇病,每天都要吃藥,這些錢是我唯一的生活來源,賬戶凍了,我連飯都快吃不上了……”2025年4月,走投無路的駱某向長沙縣檢察院申請監督。
檢察官迅速行動,調閱卷宗、詢問當事人、走訪村委會、調取銀行流水、殘疾證和病歷等,很快查明:駱某系二級精神殘疾,無勞動能力,每月總收入僅1300余元,全部來自養老金、低保金和殘疾補貼,這些錢是其維持基本生活和購藥的唯一來源。
“生存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最基本權利。最低生活保障金是社會救助資金,用于保障特定群體正常生活,不應隨意凍結和劃扣。”承辦檢察官解釋道。
長沙縣檢察院隨即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依法保留駱某生活必需費用,解凍其最低生活保障金賬戶;同時保留其養老金、殘疾人保障金賬戶的凍結措施,以兼顧執行推進與生存權保障。
隨后,法院采納建議并解除了低保金賬戶凍結。申請執行人劉某也表示理解與認可。
“感謝檢察官,我的低保金能用了,終于能按時買藥、吃飯了!”接到解凍通知后,駱某哽咽道謝。
協同治理:為企業追回的“救命款”
如果說前兩個案例體現的是對個體生存與尊嚴的守護,那么寧鄉市檢察院辦理的這起系列案件,則展現了對市場秩序和司法公信的捍衛。
2022年4月,寧鄉市法院就趙某訴楊某等人合同糾紛案作出判決,判令楊某支付趙某補償款及損失共計900余萬元。此前,為保障執行,法院已凍結楊某名下財產1200萬元。
然而楊某并未死心。2022年6月至9月,他與多人惡意串通,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偽造微信轉賬記錄、借條等證據,通過訴前調解程序達成虛假“調解協議”,并申請司法確認。這些虛假債權隨后被納入執行財產分配方案,楊某企圖借此轉移被凍結資產。
2024年,察覺異常的趙某向寧鄉市檢察院申請監督。該院迅速啟動調查,調取楊某及相關“債權人”59個銀行賬戶流水,通過大數據分析與人工核查,發現多筆資金存在“即進即出”的循環特征,明顯不符合真實借貸邏輯。
為進一步固定證據,寧鄉市檢察院啟動多部門協作,聯合檢察偵查部門突破關鍵口供,最終查實楊某等人惡意串通、偽造證據、虛構債務的全過程。
2024年3月至2025年10月,檢察機關依法向法院發出多份檢察建議,建議撤銷基于虛假調解協議作出的民事裁定,中止相關執行分配方案。同時,將楊某等人涉嫌虛假訴訟、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法院采納建議,迅速撤銷涉案裁定,繼續凍結1200萬元補償款,有效防止資產流失。公安機關對楊某等12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截至目前,11人獲刑,1人被審查起訴。
“虛假訴訟不僅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更損害司法公信力,擾亂經濟秩序。”寧鄉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院還就案件暴露出的訴前調解程序漏洞,向相關調解組織制發檢察建議,推動建立調解協議審查核實機制,從源頭防范虛假訴訟。
從外賣騎手到殘疾老人,從個體維權到企業債權,長沙市檢察機關的這些實踐并非孤例。2025年以來,長沙市檢察機關共辦理涉民生保護案件1243件,幫助挽回經濟損失超千萬元。
“民事檢察監督往往涉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長沙市人大代表龍鳳舞表示,“長沙市檢察機關始終緊扣‘民生’二字,以精準監督回應群眾期盼,以協同履職凝聚保護合力。”
“我們將以更有力的舉措、更精準的監督、更暖心的服務,持續織密這張民生權益保護網。”長沙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石華說,“目標是讓每一個公民都能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讓法治真正成為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堅實底座。”
窗外,城市依舊車水馬龍。送餐騎手穿梭街頭,退休老人在公園散步,企業在市場中拼搏……而在這張看不見的司法保護網下,每一個平凡的個體,都得以更有尊嚴、更有保障地生活。
這或許正是“檢察為民無止境”最生動的注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