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會議召開,認真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研究部署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為奮力譜寫中原大地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原沃土,大河奔涌;依法治省,民心所系。當時代的列車駛入中國式現代化的壯闊征程,河南如何承載一億人民對安寧、安康的深切期盼?答案清晰而堅定:唯有以法治為軌,方能致平安之遠。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建設高水平平安河南,非一時一地之務,而是需深植于法治土壤、循法而治的系統工程。
法治與平安,猶如車之雙輪、鳥之兩翼。沒有法治的平安是脆弱的沙堡,缺少平安的法治則失去溫暖的底色。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擘畫的高水平平安河南藍圖,標明“在法治軌道上統籌發展和安全”。這要求我們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超越傳統的求穩思維,進入法治化治理新境界——以法律的理性框定權力的邊界,以制度的剛性抵御風險的不確定性,以程序的公正化解矛盾的復雜性,最終實現從管控到治理、從應急到常態、從被動響應到主動創安的根本轉變。
科學立法,筑平安之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面對數字經濟、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帶來的新風險,河南需以前瞻眼光推進“立法補白”,讓新興領域的安全保障有法可依,緊扣省情實際,將“大平安”理念融入每一條款。尤為可貴的是,當“黨建+網格+大數據”“一村一警一法律顧問”等基層智慧在實踐中生根,立法更應及時將其固化、推廣,讓高效能治理在法治框架內行穩致遠。嚴格執法,固平安之防。“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執法是連接法律文本與社會現實的關鍵橋梁。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旨在祛除多頭執法、權責模糊的沉疴;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則是要回答“權力誰行使、責任誰承擔”的根本之問。執法既要有力度,對危害平安的行為零容忍;也要有溫度,通過爭議實質性化解追求“案結事了政和”。當執法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在監督中行使,平安的防線才能在人民心中真正筑牢。
公正司法,守平安底線。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是司法規律的回歸,也是對公民權利的莊嚴承諾。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推動司法力量下沉,是將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層、消弭在訴前的治本之策。而打通勝訴權益實現的“最后一公里”,讓紙面權利變為現實福祉,司法公正守護的不僅是個案正義,更是公眾對法治的信仰、對平安的信心。
全民守法,育平安之壤。法治的真諦,在于全體人民的真誠信仰和執法者的忠實踐行。從領導干部“關鍵少數”帶頭尊法學法,到青少年法治教育“扣好第一粒扣子”;從企業合規經營防范風險,到村(居)民“遇事找法”成為習慣——全民守法的過程,就是平安生態的培育過程。當公共法律服務觸手可及,當誠信守法者一路綠燈、失信違法者處處受限,一個“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社會便會蔚然成風,而這正是最持久、最牢固的平安。
思辨之下,我們應當認識到:法治軌道上的平安建設,絕非法律條文的簡單堆砌,而是治理理念的深刻變革。它要求我們以系統思維替代碎片化管理,將立法、執法、司法、守法貫通聯動;以法治思維強化秩序思維,在維護穩定中珍視每個人的尊嚴與自由;以發展思維激活安全思維,以高效能治理促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新征程上,我們必須在牢記囑托中強化責任擔當,持續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積法治之勢,奮力開創法治河南建設新局面,確保政治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