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近年來,全省法院牢固樹立“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就是法院工作大局”理念,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堅持“1234”工作思路,深入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創新提升行動”,通過府院聯動、規范涉企執法司法等一系列措施,持續以“硬舉措”優化“軟環境”,助力打造穩定公正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破中有立,府院聯動助力化解破產難題
“項目復工了,總算能給業主們一個交代了!”臨沂某地產公司負責人難掩激動。此前,該公司因債務問題導致資金鏈斷裂,1100余套房源面臨爛尾,續建資金缺口高達3.9億元。
面臨企業破產、項目爛尾、業主維權的復雜局面,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與沂河新區管委會迅速啟動府院聯動機制——
法院和政府反復會商,敲定“預重整+重整”工作思路;
預重整階段,法院指導臨時管理人迅速全面開展清產核資、溝通談判各項工作,為擬定重整計劃做好準備;
在最關鍵的資金問題上,管理人多次赴集團總部談判,以房產抵頂的方式將總部歸集管理的2.2億元預售資金實現回籠;
政府協調引入外部企業為項目注資,釋放58.94畝土地資源、規劃配套商業10萬平方米……重整計劃以93%的高票通過,項目實現整體復工。
破產關系萬家,影響一域發展。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通過不斷深化府院聯動機制,凝聚破產工作合力,聯合20個部門出臺《關于建立企業破產處置府院聯動機制助力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推動建立“法院提出需求、政府統籌協調、職能部門聯動解決”的工作機制,共同破解企業破產中的職工安置、土地調規、稅收減免等問題;出臺《破產案件簡易快速審理工作指引》《企業破產案件審理規范指引》,全面推行院庭長主辦破產案件制度,實行“一案一策”“一案一團隊”,以最專業的法官隊伍為企業快速重整保駕護航。
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理念,在府院聯動機制的助力下,2025年全省法院妥善審結企業破產案件560件,化解債務總額4300.9億元,盤活存量資產1985.2億元,釋放土地資源6.4萬畝,安置企業職工2.7萬人。山東法院破產審判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做法和成效被最高人民法院轉發推廣。
嚴格保護,知產審判助力守護創新“源頭活水”
永和公司系“永和豆漿”商標權人,該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王某店鋪曾因侵害“永和豆漿”商標權被永和公司訴至法院,后雙方和解。之后,永和公司再次發現王某在店招門頭及菜單上突出使用“永和豆漿”字樣,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王某停止侵權,并提出懲罰性賠償請求。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因侵權與永和公司達成和解后再次實施相同侵權行為,屬于故意侵權且情節嚴重,依法可以適用懲罰性賠償。綜合涉案商標許可使用費、王某主觀過錯及侵權行為情節嚴重程度等因素,法院依法確定懲罰性賠償基數為13.32萬元、懲罰性賠償倍數為1倍,依法判令王某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26.64萬元。
“知識產權侵權違法成本低、侵權獲利大、維權成本高,導致‘搭便車’‘傍名牌’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滋生蔓延、屢禁不止。”承辦法官介紹,通過積極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對情節嚴重的侵權行為判處高額賠償,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營造不敢侵權、不愿侵權的法治環境。
聚焦審判實踐對懲罰性賠償“不敢用”“不會用”的問題,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全國率先發布《關于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裁判指引》,在司法解釋確定的框架內,對懲罰性賠償適用情形、賠償數額計算等予以進一步細化。《指引》發布以來,全省法院適用懲罰性賠償審結知識產權案件57件,賠償數額2.4億元,個案最高判賠數額達3000萬元,有力懲治了針對“稻花香”“美年”“斐樂”“大北農”“禾豐”“三奇”“鳳陽”等多個知名商標的惡意侵權行為,讓“真創新”受到“真保護”,“高質量”受到“嚴保護”,為營造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注入司法動能。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全省法院堅持“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出臺司法護航科技創新的10條措施,加強對高端裝備、生物醫藥、新材料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激勵保護創新、促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職能作用,2025年審結知識產權案件3.2萬件,為科技創新和科技強省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輕裝前行,信用修復助力失信企業回歸市場
淄博某新能源公司因經營陷入困境,拖欠電建某公司1.4億元工程款未付。案件執行過程中,沂源縣人民法院對某新能源公司的資產進行了查封,并依據有關規定將該公司納入失信名單。
多次進行深入調查后,執行法官發現該公司雖然償債能力較弱,但還有一定經營收入。“這家公司主要從事垃圾發電,具有生態保護功能,發展前景好。它的問題是收益鏈長、回款速度慢,現在又上了失信,在市場競爭中也沒有優勢了。”沂源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負責人表示,“若能爭取達成執行和解,再通過信用修復幫助它消除負面影響,進而提升經營能力,債權人的利益就能得到充分保障,這家企業也能‘活’下去。”
經過執行法官反復二十余次做調解工作,雙方最終達成分期支付的和解協議,執行法官隨后依法對某新能源公司進行信用修復,該公司后續通過抵押融資等方式逐步提升經營收入,電建某公司現已收到執行款5000余萬元。
信用是企業最有價值的無形資產。全省法院在嚴厲懲治失信行為、助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同時,不斷加大守信激勵和信用修復力度,幫助“誠實而不幸”的被執行人回歸市場、經濟再生。一方面,全面推行失信寬限期制度,對存在一般失信行為但仍有履行意愿的企業,在納入失信名單前給予1至3個月的緩沖期,避免“一刀切”誤傷企業;另一方面,建立主動觸發機制,對符合條件的,法院主動屏蔽失信信息,并出具“信用修復證明”,幫助企業掃清在招投標、融資貸款等方面的障礙。
“近兩年,全省法院新納入失信名單同比下降15.6%、16.2%,信用修復人數同比上升4.6%、45.5%,信用修復人數連續兩年超過新納失信人數,呈現‘減存遏增’的良好態勢,為推動經濟穩步發展、激發市場活力提供了堅實的司法助力。”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兼執行局局長孟祥剛表示。
不止信用修復,善意文明執行同樣傳遞著司法護企的溫度。全省法院認真開展“執行工作規范提升三年行動”,細化完善36條工作措施,對有挽救價值但暫時陷入發展危機的企業,依法審慎適用執行強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對企業經營的干擾。2025年對6757家被執行企業采取“活封活扣”,執行標的金額87億元。
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山東法院系統將繼續錨定“走在前、挑大梁”,以高質量司法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新高地”,為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建設賦能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