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座半潛式深海養殖平臺在驗收前沉沒,責任歸屬成為爭議焦點;新興的海上風電場剛具雛形,卻因一紙行政處罰面臨“拆除并恢復原狀”的困境;滿載新能源電池的集裝箱遠渡重洋,貨損糾紛牽涉復雜的技術標準與運輸規則……
面對海洋經濟奔騰向前的“新藍海”,傳統的法律框架時常遭遇“未知水域”的挑戰,司法該如何回應?
問題倒逼改革。在2025廈門國際海洋周期間,福建廈門海事法院發布海洋新質生產力司法服務品牌“海法心連新”,以實際舉措回應藍色經濟前沿領域的司法新需求,為這片充滿機遇與風險的藍海繪制精準的法治航圖。
聽潮辨流:精準把脈海洋新質生產力司法需求
什么是海事司法服務的海洋新質生產力?海洋新質生產力是新質生產力在海洋領域的深化與拓展,以海洋資源開發利用為生產要素,具備高新技術引領、創新經營配置、先進生產質效的新型業態,都屬于海洋新質生產力范圍。
海洋新質生產力,這片由技術革命、創新配置與產業升級催生的“新藍海”,在福建這片熱土上展現出蓬勃生機。

廈門海事法院召開“海法心連新”海洋新質生產力司法服務品牌暨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
近年來,海上風電、深海牧場、跨境電商、藍色碳匯等新興業態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它們技術含量高、發展步調快、資產價值大,但也將前所未有的新型法律難題帶到了法庭之上。
廈門海事法院在審理了52件涉新質生產力案件后發現:深海牧場的運輸風險如何分攤?海洋技術開發中的失敗由誰承擔?人工智能生成的證據材料法庭該如何采信……這些新問題,往往在現行法律中難覓現成答案。

廈門海事法院干警乘船前往執行現場
聚焦人民群眾對海事司法的新需求,廈門海事法院創建“海法心連新”品牌,將司法工作融入海洋強國戰略大局的深刻轉型,變“向內工作安排”為“向外提供服務”。該院黨組書記、院長鄭一琳闡釋了品牌的深刻內涵:“‘海法’彰顯專業屬性;‘心連’寓意搭建司法與企業的‘連心橋’;‘新’則直指海洋新質生產力這一核心,也代表服務模式的煥新。”
為精準錨定服務靶心,廈門海事法院結合本省產業特色,明確將海上新能源、現代化捕撈養殖、跨境電商、海洋新文旅等七大行業作為現階段司法服務的重點領域。這些領域,正是福建“因海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的主戰場。
定航揚帆:典型案例確立新興行業規則
法律的活力在于實施,司法的權威源于公正。在廈門海事法院發布的典型案例中,我們能看到抽象的法律原則化為定分止爭、護航發展的具體實踐。
在引發廣泛關注的“寧德1號”平臺沉沒案中,這座總投資近7500萬元的全國首座半潛式深海養殖平臺,在等待最終驗收期間因臺風受損沉沒,數千萬元的損失該由誰承擔?

為推動海事司法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廈門海事法院調研組現場調研深海半潛養殖平臺
面對原被告雙方關于責任歸屬的重大爭議,廈門海事法院精準識別案涉合同兼具技術開發、建造與買賣的混合屬性,認定平臺沉沒屬于技術開發風險現實化,而非建造方違約所致。
承辦法官指出,此案關鍵在于區分技術開發風險與合同違約責任。判決最終確認合同解除,被告返還原告預付項,但未支持原告主張的違約損失。該案經二審維持原判,體現了司法對海洋科技創新的包容與保障。

廈門海事法院干警與外籍船長溝通,耐心解釋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及所需保全的各項證據內容
同樣具有示范意義的全國首例深海漁場保險糾紛案,涉及數億元深海養殖平臺運輸受損索賠。廈門海事法院突破傳統貨物運輸裁判思路,從高新深海設備運輸的特殊性出發,認定損害系運輸船舶綁扎系固不當所致,判決保險公司承擔理賠責任,為高新海洋裝備運輸風險分攤確立新標準。
在另一起涉海上風電的海事行政糾紛中,行政機關對已投入巨資建設,且極有可能獲批海域使用權的風電場項目,作出了“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復海域原狀”的處罰。

廈門海事法院調研組前往跨境電商企業座談交流
廈門海事法院經審理認為,行政機關在被執行人很有可能獲得相關海域使用權證的情況下,又于次日作出退還非法占用海域,恢復海域原狀的決定,不符合行政處罰的合理性原則,最終裁定不準予強制執行。判決后,該院向省級主管部門發出司法建議,推動了全省相關行政處罰統一尺度。
此外,在新能源電池運輸、跨境電商物流等新型糾紛中,法官們妥善應對特殊貨物運輸標準、復雜供應鏈責任劃分等全新議題。每一個案例都是一次司法智慧的探索,彰顯了“鼓勵交易、鼓勵創新、鼓勵共贏”的價值導向。
破浪前行:創新機制應對技術前沿挑戰
面對新質生產力帶來的新挑戰,僅靠個案裁判還遠遠不夠,更需要制度化的創新來構筑長效的防護網。廈門海事法院展現出可貴的“破浪”勇氣。
針對訴訟中企業最擔憂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泄露問題,廈門海事法院開出了全國海事法院首份“保密令”。

一起涉執金額達3000萬元的海事執行案件圓滿結案,某公司負責人送來錦旗表示感謝
在一起涉及核心技術的案件中,這份“保密令”設置了保密主體、方式、用途、處罰四重保護機制,為涉密證據筑牢安全防護屏障。這讓企業能夠放心地提交關鍵證據,無須再在“維權”與“泄密”間艱難抉擇。
針對法官面對尖端技術時可能存在的知識盲區,廈門海事法院在全國首創“新質技術調查官”機制。未來,在審理涉及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裝備等復雜技術事實的案件時,法院將聘請相關領域的技術專家作為調查官,輔助法官撥開技術迷霧,確保裁判的科學性與公正性。

在第八屆國際潛水救撈與海洋工程裝備展上,法官向參展企業介紹“海法心連新”司法服務品牌
這一機制延續并拓展了廈門海事法院在生態環境審判中引入技術調查官的成功經驗。此外,該院還率先發布了《訴訟參與人使用人工智能指引(試行)》,既擁抱技術革新,鼓勵利用AI工具提升訴訟效率,又明確規范以防范其“幻覺”風險,守護司法公正的底線。
這些看似微小的“機制創新”,共同釋放出護航新質生產力高質量發展的“大效能”。

廈門海事法院舉辦新藍法治會客廳活動,探討海洋新質生產力發展中法律風險的預見與防范
潮起東南,法潤藍海。廈門海事法院“海法心連新”品牌的發布,是海事司法響應時代呼喚的生動實踐。隨著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的深入貫徹落實,海洋新質生產力這片“新藍海”必將迎來更加波瀾壯闊的發展大潮。(王淯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