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道交訴訟服務團隊干警張燈,將一面嶄新的錦旗仔細收攏,疊好放進儲藏柜。“8年收到400多面錦旗,老百姓的心意,不得不領情!”他感慨。
這份略帶“凡爾賽”的煩惱背后,是群眾沉甸甸的認可。在張燈看來,這些榮譽不屬于個人,而是屬于整個“大家庭”:由法院、交警、司法和保險行業協會等多部門聯合組成的道交一體化調處中心。
這個調處中心為何如此深得民心?近日,記者走進這里,探尋錦旗背后的故事。
法官與調解員為當事人開展糾紛調解工作
啃下難案,70多面錦旗來自騎手
定海區,是舟山市主城區,約占全市人口45%,交通事故糾紛集中。為破解傳統道交糾紛處理效率低、流程繁、協調難等問題,2017年,定海區成立道交一體化調處中心,區法院、區交警大隊、區交調委和區司法局、舟山市保險行業協會共同入駐,各部門從過去的單打獨斗轉變為握指成拳,為道交糾紛提供了新“解法”。
糾紛處理實現了從“多個門”引進“一扇門”。“我們特意制作了一張小卡片,上面有調處中心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發生道交事故后,若交警調解未果,就引導雙方當事人到調處中心調解。”定海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兼事故中隊隊長倪岳峰說。
糾紛引進來了,還得“接得住”“化得了”。為此,定海法院立案庭成立道交訴訟服務團隊,以“員額法官+執行員+庭務主任”為最小作戰單元,加強調解、審判、執行的全流程銜接。對于調解成功的案件,法院及時出具司法確認裁定書;調解不成的,法官火速出擊,快審快結。
2018年7月,外賣騎手小魯(化名)在送餐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傷,遭遇平臺與跑腿公司相互推諉責任,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也被駁回。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小魯根據“小卡片”指引來到調處中心。
然而,由于涉及各方的復雜法律關系,調解一度受阻。該案流轉至道交訴訟服務團隊,法官重新展開取證工作,頂著烈日多次到跑腿公司作細致調查,最終通過送餐用車歸屬、考勤管理記錄、薪資支付方式等,鎖定跑腿公司的用工責任,幫助小魯成功獲得工傷補償。
“我嘴笨,也不知道咋說感謝的話。”小魯把一面印著“贊”字的錦旗,塞到張燈手里。
這起案件的解決,為調解員提供了范本,也讓更多在交通事故中受傷的外賣騎手能夠順利獲得相應賠償。
張燈曾做過統計,僅2018-2019年間就收到來自騎手群體的70多面錦旗。“下班走到路上,有時還會被調解過的騎手認出來,親切地喊我張師傅呢!”
有了法院的加持,調解員底氣也更足了。退休人員在事故后誤工費難以賠償,法官補齊證據,讓疑難案件重新回到調解桌上;保險公司拒賠網約車司機停運損失費,法官向前推一把,以網約車事故前6個月的日均流水來計算,讓司機們停運不停收入。
憑借高效聯調和老百姓的口碑,2021年定海區交調委獲得“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稱號;訴訟服務團隊法官也獲得全國法院辦案標兵榮譽……
快裁快執,挽回重傷者生命
每面錦旗背后,都藏著一段“滾燙”的故事。這些故事并非一帆風順,往往充滿波折與坎坷。特別是重大交通事故帶來的暴風驟雨,考驗著調處中心多部門的快速響應與高效協同能力。
近日,一面沉甸甸的錦旗送到了張燈的手里。錦旗上的“快”字,為一名傷者留住了生的希望。2024年冬天,舟山醫院接收了在交通事故中顱腦損傷嚴重、深度昏迷的患者曉燕(化名)。面對巨額醫療費,曉燕的家人心急如焚。然而,涉案保險公司因責任比例尚未明確,理賠流程漫長,墊付醫療費困難。無奈之下,曉燕家人將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時間緊迫,法院裁定先予執行,要求涉案保險公司在7天內先行墊付醫療費。緊接著,舟山市保險行業協會“接棒”,及時對接該保險公司,督促其簡化審批流程,加快支付進度。從立案到執行,僅用2天時間,“救命錢”便匯入賬戶,曉燕得到及時救治。
8年來,訴訟服務團隊先予執行案件50余起,有效保障傷者得到及時治療。
“在調處中心工作久了,慢性子都變成了急性子。”法官嚴丹笑著說。她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查看即將到履行期的賠償款是否已到位。如果沒到位,立即打電話催討;一旦到位,及時發放給受害人。
有一次,訴訟服務團隊在臺賬中查到,某保險公司在多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中未按時履行付款義務,甚至有些逾期10天以上。定海法院立即向某保險公司發送司法建議書“催款”。某保險公司隨即針對拖欠問題進行整改,并承諾今后一定按時履行。“現在沒有保險公司敢拖欠理賠金。”嚴丹欣慰地說。
在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來,調處中心成功調解案件8000余起,案件自動履行率達99%,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的僅十余件。
明確標準,為船員定制舟山方案
錦旗上的金字,承載著當事人的謝意,更如同照亮前路的燈塔。作為立案人員,張燈最大的愿望,便是讓受害人踏進調處中心大門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但現實往往不盡人意,特別是涉及船員的誤工費賠償時,常因賠償標準模糊導致糾紛陷入僵局。
2023年,一蟹籠船輪機長呂某遭遇車禍,因傷錯過螃蟹旺季出海。索賠時,呂某主張按實際損失賠償誤工費8.5萬元,而保險公司堅持按2022年浙江省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收入標準197元/天計算,應為2.3萬元。
為找到公平答案,法官王超女直奔呂某所在的漁業合作社調查,通過了解蟹船作業特點、輪機長的工作時間和收入情況,確認呂某所述屬實,其訴訟請求獲得法院支持。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呂某8萬元誤工費。
“踏浪求真解民困,明察秋毫護公正。”張燈翻找出呂某送來的錦旗感慨道:“這面旗凝結了我們大量心血,它不僅是個人維權成功的見證,更是推動解決船員權益問題的起點。”
在舟山,直接從事海洋漁業生產者約5.2萬人。為保護更多漁船員工合法權益,定海法院上報舟山中院后,與市保險行業協會、銀保監部門制定漁船船員工資參照標準,涵蓋拖網、刺網和帆張網等6種漁船,以及大副、輪機長和船員等不同崗位。
此外,經與市銀保監、公安、司法等部門協商,當地出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聯動機制推進會議紀要》,對誤工費、醫療費、護理費等十余項費用進一步細化,為理賠制定了統一標準。如今,關于船員的誤工費賠償標準,已在全市推廣開來。
“從一張指引受害人的‘小卡片’,到多部門聯動的‘快通道’,再到填補空白的‘新標準’,道交一體化調處中心的每一步探索,都緊扣著群眾最急難愁盼的‘關鍵事’。錦旗代表的群眾認可,激勵著我們一步步兌現‘只跑一次、案結事了’的承諾。”定海法院院長曹敏深有感觸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