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吉林省白城市司法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四個行動”為抓手,在推進法治建設、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黨建引領等方面用功發力,以高質量司法行政工作推進法治白城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
積極開展案件辦理質量提升行動,全面提升公證、司法鑒定、基層法律服務等公共法律服務行業案件辦理質量。白城市司法局充分考慮不同行業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制定了工作方案,對案件評查標準、工作計劃、評查范圍、評查方式等進行了規范。同時,采取隨機抽樣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抽取案件進行評查。評查比例不低于案件總數的20%,確保評查結果具有代表性和科學性。針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案件,責令相關責任單位限期處理,并將案件評查結果與年度考核、誠信等級評定緊密掛鉤,形成了約束機制,從整體上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務隊伍的案件辦理水平,推動了司法行政工作高質量發展。
積極推進機構規范管理行動,不斷加強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所等公共法律服務機構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白城市司法局通過完善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機構年度檢查等方式,全面監督機構資質條件、執業行為、內部管理、業務開展、社會評價等情況。同時,建立了機構等級評定制度,綜合服務質量、業務規模、內部管理等多維度指標,開展了星級機構等級評定工作(星級機構比例不超過機構總數的10%),營造了機構間“賽馬”的氛圍,激勵機構管理水平持續提升。
積極開展公益法律服務拓展行動,強化公共法律服務的公益屬性,不斷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白城市司法局量化公益服務指標,明確要求,律師每年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或者參與公益法律服務時長不少于50小時。開通了法律援助“綠色通道”,簡化申請程序,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完善公證、司法鑒定業務服務制度,為特殊群體提供“急事急辦”“特事特辦”通道,開展了“公證心貼心”“司法鑒定解民憂”等便民活動,為群眾提供加急服務、主動服務、上門服務、延時服務、代辦服務等便利服務,為群眾辦事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積極開展黨建引領鑄魂行動,全面加強法律服務領域的黨組織建設與黨員管理。白城市司法局對尚未建立黨組織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了全面摸底,推動黨組織有效覆蓋,并最終實現了全覆蓋;建立健全黨組織合作長效機制,加強黨組織間的交流合作與共建活動,每年組織不少于兩次的集中黨性教育活動,通過專題講座、參觀紅色基地等方式強化隊伍的政治意識與責任擔當;創新“三會一課”形式,利用互聯網平臺,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打破時空限制,確保黨員及時參加組織生活;設立黨員先鋒崗,根據政治素養、專業能力、服務態度、責任意識等多維度、高標準選拔成員,在辦理重大疑難案件、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等方面發揮帶頭作用,全面提升法律服務領域黨建工作水平,推動了司法行政工作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