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事催人忙,春播千野綠。當前,正值春耕備耕關鍵期,為切實保障農耕生產順利進行,從源頭上預防并減少矛盾發生,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人民法院深入貫徹司法為民理念,主動延伸服務觸角,以司法之力精準助力春耕生產。
近日,雙陽法院山河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農村土地糾紛,讓“對簿公堂”的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21畝土地如期耕種,為春耕生產按下“加速鍵”。
邊某和其父母兩戶共分得承包土地21畝。由于邊某和家人外出在韓國工作,兩個家庭均不便種植承包土地。邊某將兩家21畝土地經營權出租給同村村民李某某耕種,并先后于2019年、2023年簽訂兩份《土地承包合同書》,約定出租期限至2026年。
2024年,李某某向邊某索要土地補償款和糧食直補款時,邊某以雙方約定土地補償款歸李某某,糧食直補款歸自己為由,拒絕給付糧食直補款(2019年簽訂的合同中約定一切土地補償歸李某某,2023年簽訂的合同中只約定土地補償款歸李某某所得),雙方因此產生糾紛。
后來,在邊某回當地了解土地補償情況時,發現李某某早已將承租的土地經營權進行了轉讓,在未經邊某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土地轉包給了其他村民。邊某以李某某轉租未經本人同意為由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兩份《土地承包合同書》并要求實際耕種人返還土地。
“一紙判決容易,但傷了人情、誤了農時,誰都不是贏家!”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連夜梳理矛盾焦點,又多次與雙方聯系溝通,走訪村干部了解案情,但始終協商未果。
當前已是春耕的關鍵時期,若矛盾升級可能直接影響農業生產。考慮到實際耕種人已為春耕購買了化肥、種子等生產資料,以及李某某年歲已高、腿腳不便的實際情況,法官立即啟動涉農糾紛“綠色通道”,攜帶案卷材料直奔村民家中,以“不誤農時、不誤農事”為原則,將調解陣地前移至田埂邊、炕頭上。
面對出租方“土地是命根子”的顧慮和承包方“擔心前期投入打水漂”的無奈,法官聯合村組干部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為基準,從雙方爭議焦點即土地補償款的歸屬出發,以“共情”切入,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從春耕緊迫性、鄰里和諧等角度勸導雙方互諒互讓。
經過3小時的耐心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邊某同意讓李某某繼續耕種土地至2026年,土地所有惠農補貼歸李某某所有。李某某向邊某補償1萬元,現場簽訂書面協議,并當場支付,確保爭議土地及時投入春耕。
簽署協議時,年過七旬的李某某感慨:“法官把道理講透了,咱心里踏實!”實際耕種人也如釋重負:“多虧法官幫忙爭取時間,我們能如期進行耕種了。”
此次調解不僅避免了兩敗俱傷的局面,更確保了21畝耕地的正常生產,讓“撂荒危機”變為“共贏轉機”。
這起糾紛的成功化解,是雙陽法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服務鄉村振興的縮影。近年來,雙陽法院持續深化“楓橋式人民法庭”建設,針對涉農糾紛建立“巡回審判+聯動調解”機制,通過“上門立案、地頭開庭、云端普法”等方式,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解決在基層。
下一步,雙陽法院將聚焦農業生產司法需求,堅持將調解貫穿案件審理全過程,以“小案件”詮釋“大民生”,用司法的溫度與力度,守護鄉土和諧,以主動作為書寫服務保障鄉村振興的“法治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