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生態環境部、公安部聯合舉辦2025年生態環境領域刑事案件辦理培訓班
深化部門協同 提升辦案質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9月15日至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生態環境部、公安部(下稱“三部門”)在江蘇省鎮江市舉辦生態環境領域刑事案件同堂培訓。來自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和生態環境部門的192名業務骨干參加培訓。
此次培訓緊扣當前生態環境執法司法實踐中的熱點與難點,邀請三部門業務專家和辦案骨干進行專題授課,涵蓋污染環境犯罪實務問題分析與應對、生態環境監測的法律風險與典型案例、環評弄虛作假類案辦理要點、污染環境罪的認定難點及應對路徑、移送環境污染犯罪案件證據收集難點與司法實踐問題解析、加強部門數據共享和行刑銜接等內容,兼具理論深度與實踐導向。
記者了解到,這次培訓突出“學用結合、互動共進”的特色,在授課過程中設置分組討論環節。學員們圍繞課程內容展開深入交流,7名來自不同地區和部門的學員代表結合自身工作實踐,分享經驗心得,并提出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三部門共同組織召開研討座談會,相關業務專家現場答疑,推動形成辦案共識。
最高檢普通犯罪檢察廳負責人表示,普通犯罪檢察條線要始終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深入落實全國生態環境檢察工作推進會精神,依法全面履行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職責,持續聚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強化辦案監督,進一步暢通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深化部門協同,統一證據認定標準和法律適用尺度,依法嚴厲打擊環境污染犯罪,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