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無小事,涉農土地糾紛深切影響著農民的切身利益。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看似細微的矛盾糾紛若得不到妥善解決,往往會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隱患。近日,湖北省天門市人民法院干驛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糾紛,既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修復了鄰里關系。“結仇”的糾紛轉化為了“解憂”的和解,法治的力量就像炎炎夏日里的清風,給人帶來了一陣清涼。
天門市小板鎮某村的田埂上,張伯望著自家承包地清空的土地,終于松了口氣,不遠處殘余的花生秸稈早已被王伯清理完畢,因用地紛爭常年累月形成的芥蒂消散在夏日的晚風中,這場持續多年的田地之爭,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多年“借地”:情分背后的難言之隱
年近八十的張伯與王伯曾是村子里最要好的鄰居,兩家的交情可以追溯到祖父輩。二十多年前的秋收季節,村集體考慮到雙方的責任田便利耕種問題,便與雙方商量互換同等面積、同等條件的承包地,征得雙方同意后,村集體及時為雙方辦理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明確了互換田地的四至范圍及權屬。張伯如約將田地及時交付給了王伯,但當時因王伯家無處堆放收割的農作物,便向張伯提出借用田地臨時堆放,張伯念及同村情分一口答應。沒成想,這一“占”二十多年就過去了,堆放完農作物,王伯又將莊稼一茬接著一茬地種在張伯家的田里,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張伯心里不是滋味,卻總礙于鄰里情面開不了口。他試著找王伯商量此事,王伯雖口頭應著,卻總以“忙”“等下一季”等借口拖延。今年年初,張伯再次找到村委會,村委會隨即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但問題始終無法得到解決,張伯遂起訴到天門法院。
多方聯動:讓矛盾化解在田埂邊
干驛法庭干警收到起訴材料后第一時間了解到該案涉及鄰里關系,且時間跨度長、雙方感情復雜。雖然王伯占用涉案土地事實清楚,但考慮雙方身份,特別是雙方均為年近八十歲的老人,若直接判決,不僅可能無法實質性化解矛盾,導致矛盾激化,更會讓雙方多年情誼付諸東流。秉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的“楓橋經驗”理念,干驛法庭干警迅速與小板鎮綜治中心干部、司法所及村干部取得聯系開展調解工作。

第一次來到兩位老人家中時,雙方都還有些情緒。王伯覺得張伯“小題大做,不夠兄弟”,張伯則認為王伯“得寸進尺,不懂分寸”。大家沒有急于求成,工作人員先實地查看了農作物的現狀,并現場測量了占用面積。隨后,調解大隊分兩組,分別與兩位老人拉起家常,法官與村干部負責與王伯溝通,從法律規定入手,耐心解釋《民法典》中物權的相關規定,并幫王伯算起占用鄰里田地的人情賬;綜治中心與司法所的干部則與張伯一起重溫二人年輕時互幫互助的往事。

軟語解開了二人的心結,王伯主動承認錯誤,并提出“及時清理作物、給予經濟補償”,張伯也松了口,“只要地清出來,補償意思意思就行”。最終,在法庭、綜治中心、村委會的共同見證下,張伯與王伯自愿達成協議,花生正好成熟,王伯當場將土地騰退,并支付張伯經濟損失2500元,雙方握手言和。田埂上的作物被清退,露出了平整的土地,兩家人也重修舊好。
群眾利益無小事,一枝一葉總關情。天門法院將進一步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持續踐行“如我在訴”為民情懷,彰顯司法為民責任擔當,弘揚法治精神,讓新時代“楓橋經驗”在人民法庭綻放更加絢爛的光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