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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來,檢察機關深化改革成效明顯
    時間:2021-07-22 09:26來源:檢察日報責任編輯:江旭峰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始終在理念不斷更新中自我革新發展。

    2020年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深入落實中央關于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不斷完善檢察機關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改革成效明顯。

    過去一年間,檢察機關是如何在更好實現公正和效率相統一,以提升程序效能作為突破口,積極進行符合中國國情、體現司法規律、彰顯新時代檢察理念改革的?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梳理。

    完善法律監督實施機制

    深化改革力促公正

    近年來,檢察機關牢牢把握法律監督這一根本屬性,將強化法律監督作為立身之本,以公正司法維護司法權威與司法公信。

    在采訪中,記者注意到這樣一個變化:2020年,全國檢察機關所辦案件判決無罪和不起訴案件數據發生明顯變化,無罪判決率降低、證據不足不起訴和法定不起訴占比降低,情節輕微不起訴率上升。

    “‘三降一升’表明,檢察官辦案責任意識明顯增強,更加客觀公正地把握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要求,更加謹慎履行捕訴職責。”最高檢有關部門負責人認為,在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中,各項業務工作的理念和辦案模式都發生了重塑性調整。從實踐運行情況看,實行“捕訴一體”后“案隨人走”,司法責任更加明確,辦案質量得到更深層次提升。

    2020年,是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關鍵一年。全國檢察機關克服突發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注重適用質效的提升,平穩有序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有效施行。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檢察機關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超過85%;量刑建議采納率接近95%;一審服判率超過9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1.7個百分點。

    提到萬峰湖流域生態環境受損公益訴訟案,不少人一定不陌生,這是2020年最高檢直接立案辦理的首起公益訴訟案件。一路“摸著石頭過河”,提出了內涵豐富的“雙贏多贏共贏”“把訴前實現維護公益目的作為最佳狀態”等理念,公益訴訟檢察構建了一體化辦案、跨區域協作辦案、訴前磋商等工作機制。近三年來,全國檢察機關每年辦案數量已經穩定在10萬件以上,2020年首次突破15萬件。

    記者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全國已有25個省級人大常委會出臺關于支持和加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決定,為地方檢察機關強化公益訴訟新領域探索及調查取證等履職保障提供了法規依據。近日,最高檢印發《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規則》,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公益訴訟的具體程序,并在優化訴前程序、豐富調查手段、增強建議剛性、完善訴訟請求等方面進一步探索創設新機制、新舉措。

    電視劇《巡回檢察組》熱播,“大墻內”的公平正義備受關注。巡回檢察在現實中有著怎樣的進展?2020年,全國檢察機關監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5.1萬人次,同比上升33%。在巡回檢察工作中主動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包括監獄管理部門、監獄)的溝通聯系,共同分析問題原因、找出解決對策。據悉,司法行政機關對檢察機關的巡回檢察工作也表示歡迎、支持。

    今年5月,最高檢正式啟動2021年第一批跨省監獄交叉巡回檢察,刑事執行檢察業務條線組織7個巡回檢察組,分別對江蘇、山西、內蒙古等地監獄進行交叉巡回檢察。自此,跨省、市監獄交叉巡回檢察邁入“常態化”軌道。

    遵循司法規律提升程序效能

    滿足人民群眾更高司法需求

    在歷次檢察制度革新中,始終有一條不變的主旋律,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遵循司法活動一般規律、檢察工作自身規律,堅持“從問題中來,奔著問題去”,檢察機關不斷提升程序效能,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更高司法需求。

    2020年,最高檢創造性提出構建以“案-件比”為核心的案件質量評價指標體系,為加強案件質量管理,提高履職辦案能力,滿足人民群眾司法新需求,打開了新思路,開拓了新路徑。

    “這項涵蓋檢察機關全部業務領域和業務全流程的案件質量評價指標體系,督導各級檢察機關努力把工作做到極致,避免不應有的程序空轉和程序回流,減少當事人的訟累。從實施情況看,‘案-件比’成為業務管理的‘指揮棒’、深化司法改革的‘助推器’、反映司法辦案質效的‘風向標’、落實司法為民的新抓手,極大地改變了傳統的工作理念、工作作風,工作質量效率均得到明顯提升。”最高檢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2020年,刑事檢察“案-件比”為1:1.43,“件”同比下降0.44,擠壓、減掉41.2萬個程序環節和統計中的“案件”。

    在完善檢察環節社會矛盾化解機制方面,最高檢印發了《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記者了解到,2020年初至今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堅持“能聽證、盡聽證”,開展檢察聽證近4萬件次。目前,全國97%的市級、基層檢察院均已組織召開了檢察聽證會,北京、天津、上海、安徽、福建等21個省市實現了檢察聽證工作三級院全覆蓋。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令人印象深刻的鏡頭之一是,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在作最高檢工作報告時提到,“構建規范有序的檢律關系”,強調“促進地方檢察機關建立律師異地閱卷、遠程會見等保障機制”。今年3月啟動的推動律師閱卷從“現場閱卷”到“網上閱卷”,無疑是檢察機關對這一報告內容的具體踐行措施之一。

    “最高檢在充分借鑒各地有益經驗的基礎上,利用檢察信息化發展助推律師閱卷服務邁上新臺階,在上海、安徽、重慶三地試點律師互聯網閱卷工作,律師僅需在網上申請閱卷,經審核通過后,可自助在互聯網端下載電子卷宗,真正實現‘一次都不用跑’。”最高檢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健全司法權制約監督體系

    基本形成司法責任落實閉環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最高檢積極推動司法責任制改革成果上升為立法,同時為保障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檢察官法實施,建立了檢察官遴選、退出、考評、追責、懲戒等一系列制度,基本形成司法責任落實的有效閉環。

    如何在日常精細化辦案中,將責任壓實到每一名檢察官身上?2020年5月1日起在全國各級檢察院全面推開的檢察官業績考評制度,被認為是司法責任落實的具體舉措之一。

    “我們針對‘四大檢察’‘十大業務’設置了160項質量指標、106項效率指標、46項效果指標,三類指標實行分值總量控制。其中,質量指標評價檢察官辦案中證據審查、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文書制作等情況;效率指標評價考評周期內的辦案量和業務工作量;效果指標評價通過辦案體現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最高檢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

    隨著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深入推進,亟須強化頂層設計,依紀依規依法嚴肅追究違法辦案責任,以追責問責倒逼責任落實,與檢察機關內部流程監控、案后評查等監督管理手段結合起來,形成司法辦案內部監督的有效閉環。

    “我們制定了《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著力構建公平合理的司法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同時嚴格落實‘三個規定’,比如,在四級檢察院全面報告過問干預案件情況基礎上,建立了網上填報系統,定期通報、隨機抽查。”最高檢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最高檢還印發了《人民檢察院司法辦案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指引》,通過一系列改革措施的部署實施,扎緊制度“籠子”。

    與此同時,檢察機關還注重加強外部監督。記者了解到,自最高檢出臺《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以來,2020年,全國檢察機關共邀請5萬余位人民監督員監督檢察辦案2.8萬件次。此外,最高檢還積極探索建立特約監督員制度,從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選聘98名擔任最高檢第一屆特約監督員,更好實現全國人大代表對檢察工作的監督和支持。

    2020年以來,檢察機關不馳于空想,不騖于虛聲,以求極致的工匠精神辦理每一起案件,以高質量的檢察產品兌現司法為民承諾。站在新的時代方位和歷史起點上,全國檢察機關將永葆檢察初心,彰顯檢察本色,更好履行檢察使命。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史兆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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